各学院:
学校决定9月13日至9月15日放假3天,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在放假前通过召开班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
二、要求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酗酒,严防火灾、盗窃、打架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要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教育学生放假期间外出要特别注意安全,不乘坐无证、无照机动车辆,禁止学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郊游或从事其它活动,禁止学生到江河、水库等无安全设施和救护措施的场所游玩。
四、要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情况,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生处,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五、要求离校的学生按时返校,要将未返校学生名单于于9月15日下午5:00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后报学生处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61192649@qq.com。凡错报、漏报、瞒报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宁夏师范学院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 生 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