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机构设置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工作人员通讯录
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迎新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3、协助处领导做好《学生手册》的修订工作;
4、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新生、在校生的电子注册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状况,对学生工作相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
6、负责全校学生的综合奖学金测评,负责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表彰工作;协助院(系)做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
7、各类基础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培训及其考核工作;
9、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参与学生意外事故和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10、对学生常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和考评;
11、毕业生离校工作和毕业典礼筹备等工作;
12、学生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系统维护、数据更新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咨询工作。负责学生的个别咨询与团体咨询服务及心理治疗。
2、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3、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及时解决学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4、组织培训心理咨询教师、心理辅导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并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咨询工作,建立与学院、相关部门的广泛联系。
5、开展对重点心理问题学生的跟踪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
6、维护中心网站建设,负责心理专刊的编辑、出版及开通心理热线电话咨询。
7、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技能。
8、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9、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心理文化活动,指导学校心理协会和各学院心理健康部的工作,营造健康良好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执行教育部、全国贷款中心及学校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奖、贷、助、补、减、勤”六项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做好特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
3、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确认;
4、建立本校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并向经办银行提供学生的变动情况和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强化贷后管理;培养学生还贷诚信意识,建立学生信用档案;
5、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
6、负责国家、省级及各种社会捐资助学受助对象的评选、上报及助学金发放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的办理;
8、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管理及勤工助学经费的审批发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安排;
2、建立和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制度、每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具体组织实施;
3、制定学生宿舍(公寓)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公寓)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学生宿舍(公寓)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对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5、负责拟定新生宿舍安排的初步方案和学生宿舍规划、调整、安排;
6、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公用部位及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和门卫值班情况,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学生在宿舍的行为管理,协助各院系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内务整理情况;
8、协助院(系)做好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纪律监督和检查;
9、负责全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学生宿舍分配与调整,办理入学、退学、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及毕业生的住、退宿手续;
11、及时、妥善处置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